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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去了阿里[雁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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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里,在西藏之西。从拉萨到阿里,经日喀则——拉孜——措勤——改则——革吉——狮泉河一线,此路海拨较高,沿途为高寒牧区景色。走在缀满鲜花的城市的街道上,我想象不出在灿烂的五月它呈现怎样错落、斑驳的色彩。我更想象不出那个决意去阿里的人,坐在颠簸的吉普车里会是怎样的一副神情:激越或沉郁?抑或,是他一如继往的不动声色?然而,会不会,会不会有一丝离愁呢? 那个傍晚,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他的名字,迫不及待地阅读信息,他说:我在拉萨,吃拉面。我找来一本关于阿里的书,从那个傍晚开始,追寻他的踪迹:夕阳下悲怆的古格王朝遗址,雄美的冈仁波钦神山,神秘的玛旁雍错圣湖……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,我的心在阿里,和他形影不离…… 西藏是他的梦,他已两度赴藏,梦渐渐圆满;西藏却是我心里的疼,就像他,不可及,也不可触摸。然而,我是个多么不理智的女人啊。明知道那个遥远的地方远到自己无法抵达,还要念念不忘;明知道那个人的心更遥远,远得如同隔着一片冰冷的海水,却还要逆流而上,向他靠近些,再近些……那是一场多么艰辛的心之旅啊,在无人的夜晚,我听见自己胸腔里发出的沉沉的叹息。然而,偶尔与他淡淡的目光遭遇,却只给他轻松得像一阵风似的笑语。这,算不算,爱上了一个人呢? 爱,其实是一件多么勇敢的事啊。还记得美国电影《毕业生》里的若干情节:达斯汀·霍夫曼爱上了一个女孩,却缕遭拒绝。可是,直至女孩出嫁的那一刻,他还是不肯放弃。他设法找到了举行婚礼的教堂,就在牧师宣布新郎新娘结为夫妻那一刻,他竟冲了进去,打了新娘的父亲,又打了好多人,还拿起一根大木梁四面横扫,阻挡任何想上来制止他的宾客。那个女孩,竟在这最后一刻被他的执着打动了,拉起他的手,扔下了新郎,和他一同跑出了教堂……是爱的勇气,挽狂澜于即倒,化腐朽为神奇。 然而,爱,还有另外一种方式的:用心良苦却不留痕迹,不给他任何压力;甚至,不需要他知道。任凭他像一朵自在的云在我的视野里飘浮:偶尔飘过我的掌心,就用心珍爱他;飘向更远的天际,就远远地欣赏他、祝福他……与达斯汀·霍夫曼相比,也许,这是怯懦者的爱情,可是,在平静的外表下,我的心是不会放弃的,一直到死。 在夏日的早晨,在树叶淡淡的香气里,我反复吟咏一首阿里民歌:……生死轮回/祸福因缘/寻找处处曲径/永远吉祥如意……,我在民歌里感受阿里,只因为:这个夏天,我生命中的那个人,去了阿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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